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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易风水传媒--会员管理制度细则
查看:1083  发稿日期:2021-04-26 12:41:05

贵州大易风水传媒
贵易研〔20150815〕01号


会员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业建设,保护理事机构及个人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在自律管理的前提下将贵州大易风水传媒有限公司,贵州大易风水传媒会员纳入合理、规范和科学的管理轨道,促进研究会发展和会员的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称的会员,除特别指明身份的情形外,均泛指研究会所有会员,其中包括:常务理事机构、理事机构、个人会员、会员工作室、荣誉会员等。
第三条   所有正式加入研究会的会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服务。
第四条   本制度未列明的内容和条款,根据本制度规定可以依研究会会议进行修改或增加。
第二章 会员加入与退出
第五条  会员加入研究会必须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提出申请成为研究会的会员:
一、个人会员:
1、自愿入会;
2、承认和遵守研究会章程、会员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自愿履行会员的相关义务和参加研究会活动;
4、自愿接受研究会的会员管理;
5、向研究会填写、提交真实内容的个人入会申请,以便研究会建立档案所需。
二、理事机构:
1、具备理事机构的条件并自愿参与研究会各项活动;
2、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有三人以上取得研究会的资格认证;                                                                                                                                                          3、拥有确保研究会项目实施和团队发展的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4、拥有从事团队发展的专职工作人员;
5、能够有效地拓展研究会各项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6、服从研究会的统一安排和协调,执行研究会的各项决定。
第六条 申请入会必须经过研究会审核及履行必要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成为研究会会员,具体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书(填写研究会会员申请表格);
2、缴纳工本费用(含证书、徽章、纪念品、牌匾工本费及档案管理费用);
3、研究会会员联络部审核申请资料;
4、研究会管委会批准申请并编写会员号码;
5、颁发会员证书、徽章、牌匾等会员凭证;
6、会员注册信息登录会员会网站;
7、开放会员服务项目;
8、公布会员资格查询信息。
第七条 成为研究会会员后,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资格注册审核及三年一度的复审,经催促后仍未能及时审核,研究会会员管理机构将注销其会员资格,并同时取消其相关服务。
第八条 被注销资格的会员,可提出会员资格恢复申请,在履行相关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正式恢复会员资格。恢复资格须履行的程序如下:
1、提出恢复会员资格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2、缴纳恢复审核的相关费用以及证书、徽章、牌匾、续档等相关费用;
3、研究会会员联络部审核申请资料;
4、研究会管委会批准备案并恢复编号;
5、恢复相关服务及资格证明;
6、恢复会员资格查询信息。
第九条 会员可以自愿提出退会,会员退会须履行下列程序:
1、提出退会申请书(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2、研究会会员联络部行文批复;
3、研究会秘书处、会员联络部注销会员号码;
4、收回会员证书、徽章、牌匾等会员凭证;

5、取消相关服务;
6、注销会员资格查询信息。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会员在研究会正式注册后,根据研究会章程可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接受研究会聘任,担任研究会专职职务;
2、有对研究会管理、发展等决策事务的建议权;
3、有对研究会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权;
4、有在研究会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和承办权。
第十一条 会员在研究会正式注册后,根据研究会章程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研究会相关规章制度;
2、为研究会工作提供行业或地方信息;
3、维护研究会及行业形象,扩大研究会影响;
4、积极参与研究会各项活动、会议;
5、对研究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6、积极参与和推广研究会项目,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贵州大易风水传媒共同打造易经风水预测宣传推广平台。
第四章  会员服务和活动
第十二条 研究会会员按照相关的适用规定可以享受到以下服务:
1、登陆研究会网站为会员开放的各频道、论坛和会员专区;
2、获得研究会发行的行业杂志、学术刊物、成功案例(电子版);
3、参加研究会的各项学术会议、论坛、年会以及其他研究会举办的活动;
4、在研究会网站免费发布个人和企业信息;
5、以内部价邮购研究会主持出版的各种书籍和光盘、论文著作等出版物;
6、以内部价邮购由研究会冠标的标准装备、赠品、礼品或纪念品等;
7、参加研究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课程、培训、认证等;
8、在研究会网站开辟个人、企业论坛、网站链接或设立主页;
9、登陆研究会网站查阅各种专业资讯、项目信息和学术论著。
第十三条 研究会根据发展情况确定每年会员的相关活动,按照研究会宗旨和章程不定期举办如下主要活动:
1、贵州大易风水传媒会员大会;
2、贵州大易风水传媒年会;
3、贵州大易风水传媒高峰论坛;
4、中国贵州大易风水传媒化节;
5、贵州大易风水传媒年度成果大奖及职称评选活动;
6、贵州大易风水传媒会员风水预测演讲大赛征集活动;
7、中国易经风水预测行业认证推广活动。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四条 研究会会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会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奖励和表彰:
1、服务社会并做出巨大贡献,被有关部门或媒体表彰的;
2、为研究会做出重大贡献或避免研究会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研究会创造项目或引进项目,并为研究会创造较大收益的;
4、积极推进行业发展并取得特殊贡献的;
5、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研究会荣誉会员相关条件的个人会员,可由贵州大易风水传媒有限公司,贵州大易风水传媒秘书处推荐申请,并经研究会主席大会讨论通过成为终身荣誉会员,享有贵州大易风水传媒特殊津贴。
6、协助推进和提升研究会国际化,并创造巨大社会价值的。
第十五条 研究会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研究会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相罚,直至开除会籍:
1、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2、因道德恶劣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3、违背行业共识或职业道德,给同行或客户造成巨大损失的;
4、违反研究会宗旨或章程,对行业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
5、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对社会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如有以上及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会员,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将自动终止与本会的所有关系。
第六章  注册管理
第十六条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会员年检(每一年为一周期)的规定时限,在此期间,所有会员均应将会员证邮寄到原发证机构或委托机构办理会员年检事宜,逾期未进行年检的,需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七条 研究会会员证件丢失或损坏需及时与研究会会员联络部沟通,挂失、补办新的会员证,并缴纳相关工本费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贵州大易风水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由贵州大易风水传媒主席会议最终批准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条例内容和执行标准由贵州大易风水传媒负责最终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的著作权和版权属贵州大易风水传媒所有。
尊重古典文化 尊重同行 共圆中国易学梦   虞朝藓
贵州大易风水传媒有限公司
贵州大易风水传媒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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